原標題:2025年福州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6月5日啟動

立購立減 最高可獲700元補貼

記者29日自市商務(wù)局獲悉,為促進綠色消費,推動電動自行車更新升級,福州市印發(fā)《2025年福州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活動方案》,將于6月5日正式啟動“立購立減”模式補貼活動。市民通過以舊換新購買合規(guī)新車,最高可享受700元補貼。

據(jù)悉,本次“立購立減”活動時間為2025年6月5日至12月31日。若補貼資金提前用完,市商務(wù)局將發(fā)布公告結(jié)束活動。此外,2025年政策接續(xù)期間活動(“后補”模式)將于6月5日0:00截止,申報截止時間為6月20日0:00,需辦理的市民請抓緊時間。

補貼力度上,市民向參與活動的商家交售舊電動自行車(須含車架、蓄電池、電機等主要部件,火燒車除外),并換購符合國家標準的新車,可享受一次性補貼500元。交售鋰離子蓄電池舊車并換購鉛酸蓄電池新車的消費者,可額外獲得200元補貼,合計最高700元。

補貼領(lǐng)取方面,個人消費者在銀聯(lián)“云閃付”APP完成實名認證后,可通過銀聯(lián)“云閃付”APP【首頁】→【以舊換新】→【福州專區(qū)】→【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2025專區(qū)】→【立減模式領(lǐng)券入口】,確認舊車權(quán)屬后,領(lǐng)取消費券。

消費者可自行登記收舊信息,也可攜帶舊車、身份證、舊車《非機動車行駛證》或權(quán)屬證明等到達活動商家,在商家輔助下登記收舊信息。

需要注意的是,想要享受“立購立減”補貼,消費者領(lǐng)取補貼資格、舊車交售和新車購買時間應(yīng)在2025年6月5日至12月31日期間。舊車交售日期以銷售商家在平臺提交舊車材料時間為準;新車購買日期以新車《增值稅普通發(fā)票》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。銷售商家和回收拆解企業(yè)提交材料截止時間為2026年1月11日0:00。已享受政策接續(xù)期間補貼的消費者不可重復(fù)參與本次活動。(記者 吳樺真)

編輯:羅曉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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